近日來,河南省遭遇強降雨,截至7月23日,已造成全省133個縣(市、區)1306個鄉鎮的農作物受災面積576.6千公頃,成災面積168.2千公頃,絕收面積25千公頃。其中,僅新鄉市的農作物受災面積121.7千公頃,其中,成災面積37.8千公頃。氣象專家介紹這樣的特大暴雨是千年一遇的,造成的損失還需要進一步評估。在秋糧生長的關鍵時期,這場暴雨的影響面非常大。既影響玉米、花生等農作物的生長,相當一部分已經絕收,而且無補種的可能性;又影響養殖場的正常經營,水產養殖有很多已經“共享”了,生豬的養殖場被沖跨了;還影響農民收入,尤其是完全依靠種植或養殖的農民或新型經營主體。盡管各方都在馳援河南,但是比起他們的損失來說,仍然是杯水車薪。農業保險在這場特大暴雨災后賠付中,必須發揮重要作用。由此,必須深刻反思一下農業保險的重要功能。
農業損失補償功能
這是農業保險核心的功能。農業生產靠天吃飯,自然災害不可避免,災害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發生難以預料。即使提前有預報,但是波及范圍和受損程度都無法確定。對于特大暴雨來說,來勢兇猛,持續時間長,損失巨大,采取一些預防措施的效果顯得十分有限。由于農業保險是依靠“大數法則”,聚集多數人的保費來補償少數人的災害損失。因此,參加農業保險以后,保險機構可以為受災農戶提供及時、有效、合理的賠付。在國家農業保險政策的支持下,各級財政在農民繳納保費的基礎上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保險公司利用時間和空間來分散風險,實現“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保險補償功能。農民能夠在受災以后的第一時間及時獲得保險資金的賠付,為及時開展簡單農業生產提供了資金保障,例如圈舍修復、農地的平整、補種等。
農民收入保障功能
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階段,穩步提高農民收入水平是縮小城鄉差距的必然要求。農業保險能保障農民的基本生活水平、農民收入水平不降低。由于農民的生活資料來源于其勞動所得,來自土地的收入是農民生活的重要來源,如果遇到嚴重自然災害的襲擊,致使土地顆粒無收,血本無歸,農民生活就會面臨著非常困難的局面。參加農業保險以后,保險公司可以對農作物在生長過程中遭受人力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產量、產值或生產費用的損失,負賠款責任,給了穩定農民水平以強有力的支撐。受災農民及時得到了經濟補償,就可以重建家園,保持一定的生活水平,堅定了恢復生產的信心。
農村社會穩定功能
農業保險賠付有利于緩解財政救災的負擔。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形成的一家一戶生產,當遇到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時,農民信心不足,要么“自生自滅”,要么產生比較嚴重的依賴政府和社會救濟的思想。投保農業保險以后,農業生產遭到災害損失時,保險機構及時進行賠付。發生了特大災害,政府甚至動用了發放救濟款的手段,農業保險機構也能按照“主動、及時、準確、合理”的要求,進行足額賠付,大大從而減輕了財政支出的負擔,促進了農村社會的穩定。
進一步發揮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功能還需要多方努力:
一是各級財政要加大對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支持力度,及時撥付相應的補貼資金,盡可能減少應收款,切實提高農業保險經營機構的賠付能力。
二是對糧食主產區的糧食作物要“應保盡保”,在增強農業保險產品內在吸引力的基礎上,結合實施重要農產品保障戰略,穩步擴大關系國計民生和國家糧食安全的大宗農產品保險覆蓋面,給種地農民和新型經營主體吃下定心丸。
三是要及時足額賠付到位,讓農民建立對農業保險的信任和決心。在大災之后,農業保險的任何“惜賠、濫賠、緩賠”等行為都是對保險事業的褻瀆。
四是要加快推動天氣指數保險等創新型農業保險產品的落地,從產品和制度層面加強創新設計,鼓勵農民開展生產自救的行為。同時探索開展一攬子綜合險,將農機、大棚、農房倉庫等農業生產設施設備納入保障范圍。
五要擴大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的試點,在覆蓋農業生產直接物化成本的基礎上,切實提高保障水平。
六要探索構建涵蓋財政補貼基本險、商業險和附加險等的農業保險產品體系,讓那些有能力支付的人購買到合適的農業保險產品。
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 龍文軍
農業損失補償功能
這是農業保險核心的功能。農業生產靠天吃飯,自然災害不可避免,災害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發生難以預料。即使提前有預報,但是波及范圍和受損程度都無法確定。對于特大暴雨來說,來勢兇猛,持續時間長,損失巨大,采取一些預防措施的效果顯得十分有限。由于農業保險是依靠“大數法則”,聚集多數人的保費來補償少數人的災害損失。因此,參加農業保險以后,保險機構可以為受災農戶提供及時、有效、合理的賠付。在國家農業保險政策的支持下,各級財政在農民繳納保費的基礎上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保險公司利用時間和空間來分散風險,實現“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保險補償功能。農民能夠在受災以后的第一時間及時獲得保險資金的賠付,為及時開展簡單農業生產提供了資金保障,例如圈舍修復、農地的平整、補種等。
農民收入保障功能
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階段,穩步提高農民收入水平是縮小城鄉差距的必然要求。農業保險能保障農民的基本生活水平、農民收入水平不降低。由于農民的生活資料來源于其勞動所得,來自土地的收入是農民生活的重要來源,如果遇到嚴重自然災害的襲擊,致使土地顆粒無收,血本無歸,農民生活就會面臨著非常困難的局面。參加農業保險以后,保險公司可以對農作物在生長過程中遭受人力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產量、產值或生產費用的損失,負賠款責任,給了穩定農民水平以強有力的支撐。受災農民及時得到了經濟補償,就可以重建家園,保持一定的生活水平,堅定了恢復生產的信心。
農村社會穩定功能
農業保險賠付有利于緩解財政救災的負擔。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形成的一家一戶生產,當遇到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時,農民信心不足,要么“自生自滅”,要么產生比較嚴重的依賴政府和社會救濟的思想。投保農業保險以后,農業生產遭到災害損失時,保險機構及時進行賠付。發生了特大災害,政府甚至動用了發放救濟款的手段,農業保險機構也能按照“主動、及時、準確、合理”的要求,進行足額賠付,大大從而減輕了財政支出的負擔,促進了農村社會的穩定。
進一步發揮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功能還需要多方努力:
一是各級財政要加大對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支持力度,及時撥付相應的補貼資金,盡可能減少應收款,切實提高農業保險經營機構的賠付能力。
二是對糧食主產區的糧食作物要“應保盡保”,在增強農業保險產品內在吸引力的基礎上,結合實施重要農產品保障戰略,穩步擴大關系國計民生和國家糧食安全的大宗農產品保險覆蓋面,給種地農民和新型經營主體吃下定心丸。
三是要及時足額賠付到位,讓農民建立對農業保險的信任和決心。在大災之后,農業保險的任何“惜賠、濫賠、緩賠”等行為都是對保險事業的褻瀆。
四是要加快推動天氣指數保險等創新型農業保險產品的落地,從產品和制度層面加強創新設計,鼓勵農民開展生產自救的行為。同時探索開展一攬子綜合險,將農機、大棚、農房倉庫等農業生產設施設備納入保障范圍。
五要擴大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的試點,在覆蓋農業生產直接物化成本的基礎上,切實提高保障水平。
六要探索構建涵蓋財政補貼基本險、商業險和附加險等的農業保險產品體系,讓那些有能力支付的人購買到合適的農業保險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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