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急需培育三類人才
解讀人:中國農業大學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教授朱啟臻
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中提出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多種糧、種好糧。為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要加強鄉村振興人才隊伍建設,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鄉村振興青春建功行動、鄉村振興巾幗行動,培養鄉村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專業人才和鄉土人才。鼓勵地方出臺城市人才下鄉服務鄉村振興的激勵政策。在鄉村振興各類人才中,根據農業生產與鄉村生活需要,最基礎、最迫切、最急需培養的人才有以下三類。
家庭農場主
培育高素質的農業生產者是農業現代化和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前提,也是鄉村人才振興的基礎,鄉村的人才培養要從培育現代農業生產者做起。鄉村振興要突出培養家庭農場和合作社兩類新型經營主體。家庭農場是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具有穩定性的農業生產經營單位。家庭農場要符合四個特點:一是以家庭勞動力為主,區別于雇工農場;二是有一定規模,家庭農場是適度規模經營的典型表現形式,農民可以在自己的農場實現充分就業,區別于傳統小農戶;三是農戶具有較高的農場經營收入,以區別于兼業農民;第四是穩定性,可以在代際之間繼承,是新型職業農民得以存在的有效載體,也是農業后繼者得以產生的重要條件。
家庭農場較之其他經營組織具有優勢,如就地近地實現充分就業,有較高和穩定的收入,讓農民有更多的獲得感與幸福感。更為重要的意義在于以下三個方面:第一,培養農民珍惜土地的感情。家庭農場穩定的特點,不僅給農民以長遠預期,也有效能激發人們保護、愛惜耕地的熱情和動力。要落實“長牙齒”的耕地保護硬措施,實施者大多是家庭農場,家庭農場的出現才使耕地保護有了真正的責任人。以往許多基本農田建設項目之所以事倍功半,重要原因是農業經營主體不穩定。只有穩定的人地關系才能密切農民與土地的關系,培養農民對土地的感情,強化農民的土地責任。無論是藏糧于地,還是藏糧于技,都只有建立在農民主體的基礎上才是有效的。第二,激活了農民對現代農業科技的需求。小農戶對科技的采用往往抱著無所謂的態度,而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對新的品種的采納,或是新肥料、新栽培技術的需求,都比小農戶表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高,是激活農業農村發展內生動力最為有效的措施。第三,為農業安全提供穩定了勞動力保障。家庭農場具備在代際之間繼承的特征,家庭成員成為農業生產后繼者。這樣,高質量的耕地、農業生產經驗以及農業文化才能代際之間實現積累和傳遞,穩定的高素質農業生產隊伍才得以形成。
家庭農場主從哪里來?首先,把承包大戶就地轉化為家庭農場主。他們有承包地,有農業情懷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把他們培養成家庭農場主成本最低,效果最好。在鄉村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四五十歲的農民,是承上啟下的重要群體,不僅留得住、用得上,還會影響下一代的職業選擇,為農業后繼者培養創造條件。其次,農民工返鄉創業。葉落歸根、告老還鄉、反哺桑梓,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民工從鄉村走入城市,開闊了眼界,增長了見識,積累了資金和能力。近些年,返鄉農民工在很多地方成為鄉村人才振興的重要力量,從政策、制度和體制機制上支持他們返鄉創業,使之成為新型經營主體,不失為鄉村人才振興的有效途經。其三,城市人才下鄉。鄉村振興需要各類人才,就新型經營主體培育而言,盡管通過人才下鄉成為高素質農民的比例很小,但其示范作用則十分顯著。近些年,有一批自稱為“新農人”的群體,懷著深厚的鄉村情懷與農業責任,自愿、自發到鄉村承包耕地發展“高效農業”、推廣“有機種植”、興辦農業企業,在理念和技術普及方面具有很強的示范效果。
合作社帶頭人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突出抓好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適合中國國情的農民合作社,應該以鄉村社區為基本單位,這是由中國傳統文化與現代行政管理體制所決定的。傳統村落是熟人社會共同體,在共同體內部有互幫互助傳統,有共同的生產與生活資源,容易形成共同的利益紐帶,具有天然的信任與監督機制,進而容易形成合作關系。離開村落環境在陌生人之間建立信任與合作關系則十分困難。鄉村傳統文化更適合以熟人社會為基礎,在合作社組織內部,應該充分利用熟人關系的信任與合作傳統,以形成合作機制,在合作社組織之間建立現代契約制度,實現合作社的聯合。此外,中國的行政管理體制也決定了中國農民合作社應以鄉村社區為單位。因為政府行使對鄉村管理是以行政村為單位實施的,“村集體”不僅是土地的所有者,也是政府各項惠民政策的承載者。獨立于村組織之外的合作社,往往會成為“孤島”,不僅得不到行政體系有效的支持,甚至出現彼此排斥、相互掣肘現象,導致合作社組織與鄉村社區“兩張皮”,主要原因在于獨立于鄉村社區之外的合作社組織既難融入傳統文化體系,也難融入現有鄉村管理體系。因此,農民合作社組織應該以鄉村社區為單位,在此基礎上完善合作社功能,通過合作社聯合社實現更大范圍的聯合與合作。
農民合作社的功能不限于農業生產過程,而是集購銷服務、生產服務、生活服務于一體的綜合合作社。合作社是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中最有效的組織形式。合作社理事長通過民主選舉可以由村干部兼任,也可以由其他人兼任。但都要置于村黨組織的領導下,使之成為面向所有村民敞開的農民經濟組織。同時,又要嚴格遵守民主管理、一人一票,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返還等合作社基本原則。這樣既保持了農業生產的微觀活力,又賦予了雙層經營體制新的內涵。
合作社帶頭人的素質是影響合作社運行的重要因素。以往合作社發展受合作社人才缺乏制約,或缺乏合作知識與理念,或不具備市場環境下經營能力,或缺乏服務農民的意識或意愿。因此,合作社帶頭人的培養至關重要,要把有知識、有能力、有文化、有情懷的人選拔到合作社帶頭人崗位上來。其中,不可忽視的一股力量就是新鄉賢群體。所謂新鄉賢就是指從鄉村走出去的商人、企業家、知識分子、官員等,他們具有一定的社會資源,有管理和經營能力,同時愿意為鄉村做貢獻。很多典型合作社、示范合作社,就是由新鄉賢領辦和帶動的。因此,重視新鄉賢群體的作用,從政策、制度和體制機制上給愿意返鄉的人留下一條返鄉的路,引導他們為自己家鄉做出力所能及的貢獻,通過他們的示范作用影響和教育更多的人,不失為鄉村人才振興的有效途經。
除此之外,國家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下鄉助力鄉村振興,也是把資金、經營人才引入鄉村的重要渠道。資本下鄉不是與民爭利,而是多辦農民“辦不了、辦不好、辦了不合算”的產業,特別在種業、加工物流業、新型服務業、科技創新等領域發揮作用。同時,在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方面也有巨大發展空間。公司加家庭農場、公司加合作社、龍頭企業領辦合作社或創建股份制企業,與農民形成緊密的利益聯結等,都可以在新的環境下實現組織農民的目的。
鄉村服務人才
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加強基本公共服務縣域統籌。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加強鄉鎮便民服務和社會工作服務實施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2022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明確指出城鄉社區服務體系,是以社區為基本單元,以社區居民為對象,以各類社區服務設施為依托,以滿足社區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質為目標,以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志愿服務為主要內容的服務網絡和運行機制。特別提出“十四五”期間,11.3萬個城鎮居民委員綜合服務設施實現全覆蓋,50.9萬個村民委員會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80%。但是,鄉鎮便民服務和社會工作服務的制約因素依然是人才匱乏。就掌握的情況而言,鄉村特別需要以下三類服務人才。
第一類,鄉村社區物業服務。鄉村本來沒有物業服務,農戶家里的修修補補或自己解決,或者請鄰里、村里的能工巧匠幫忙。隨著鄉村老齡化的加劇,農戶物業需求變得越來越迫切。房子壞了需要修補、水管漏水需要維修,安玻璃、換煤氣、家電維修,都越來越依賴專門機構和專業人員提供服務。目前,除了少數發達地區鄉村在公共衛生、垃圾分類與清理、基礎設施維護等方面實現了專門化服務外,廣大鄉村社區物業服務方面還處在空白狀態。因此,實施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級綜合服務設施網絡,特別受老百姓期待。如建設智能快件箱和郵政快遞末端綜合服務站,開發社區協商議事、政務服務辦理、養老、家政、衛生、托育等服務項目,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辦理,實現政務代辦服務全覆蓋等,都是村民迫切需要的實事。
第二類,養老助老服務。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已達2.64億人,鄉村60歲及以上老人1.3億人,占比23.81%,比城鎮高出7.99個百分點。由于青壯年外出就業普遍,鄉村實際老齡化程度更為嚴峻。大量的空巢老人、高齡老人對養老需求尤為迫切。在鄉村由于絕大多數老人傾向于居家養老,因此,社區養老服務供給要符合鄉村家庭養老需求。聚焦鄉村老年人老有所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為老年人提供三餐服務,可能比提供多少床位更現實。為鄉村老年人提供上門理發、洗澡、診療、取藥等服務,以及精神慰藉等,比建造老年活動中心更迫切。農村具有適合養老的空間環境,親近自然,生態環保,生活節奏與大自然節奏相吻合,農民有自己的宅基地,房前屋后空間可發展庭院經濟,賦予了老年豐富的社會生活意義。要完善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大力培育農村為老服務社會組織,強化農村老年人社會支持體系建設。
第三類,鄉村文化服務。同步進入小康后的鄉村,文化需求成為村民獲得感和幸福感最為重要的制約因素。而鄉村文化建設是鄉村振興的難點,也是最容易被忽視的方面。鄉村文化建設,首先要了解鄉村豐富的文化資源和類型,鄉村文化包括農業文化、風俗習慣、生活方式、節日時令,以及包括手工藝在內的民間藝術和民間文學,是與老百姓生產、生活、娛樂密切相關的技術、信仰、人生態度、為人處世的方式的綜合。要深入開展鄉村文化資源調查,把鄉村優秀文化整理出來。其次,要善于發現鄉村文化價值,鄉村文化不僅可以提高農產品、鄉村手工作品的經濟價值,賦予鄉村旅游、休閑、度假等業態文化內涵,更為重要的是要發現文化與生活幸福、和諧鄉村構建的社會價值,深入挖掘鄉村文化蘊含的優秀思想觀念、人文精神、道德規范,發揮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眾、淳化民風中的重要作用。鄉村文化建設要實現傳統與現代的融合,做到與時俱進,讓更多農民群眾能夠共享精神文明的成果。通過積極健康、喜聞樂見的精神娛樂活動,豐富農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的目的。同時要大力發展社區教育,助力構建終身學習體系。擴大文化、體育、科普等公共服務供給,滿足鄉村居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
滿足鄉村服務需求,必須培養大批專業人才,要通過組織實施鄉村社區人才隊伍建設行動,培養社區志愿者隊伍,推動鄉村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通過委托運營、購買服務、鼓勵社會投資等多種方式發展鄉村服務機構;通過選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選拔優秀人才充實社區工作者隊伍;鼓勵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等到鄉村社區創辦服務企業;有條件的地方引進專業化物業服務,建立健全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雙向選擇機制。需要注意的是,鄉村服務要堅持農民參與的原則,不要把城市社區管理的思路機械地照搬到鄉村,要發揮鄉村自治優勢和互助傳統,要為村集體組織、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團體等承接政府購買服務事項創造條件,為村民廣泛參與社區服務提供社會環境和政策支持。例如,可以借鑒“時間銀行”理念,把老有所為同老有所養結合起來,鼓勵低齡老年人參與鄉村社區志愿服務,通過積分養老創新互助養老模式,使老年人從“被動養老”轉變為“主動養老”。可以把村里的能工巧匠和手藝人組織起來,組建村級物業服務機構,即可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創造就業機會,又可提高服務效率。服務者有成就感,被服務者有幸福感,讓鄉村具備基本現代生活條件的同時,也使熟人社會的互助傳統在新的社會環境下發揚光大。
來源:《農村工作通訊》、中國農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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