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場在中國提了很多年,也多次出現在中央一號文件中,但一直沒有得到大規模爆發。而在美國,農場經濟已經成為主流農業,同樣是做農場,美國是如何做到讓農場主經濟成為主流農業的呢?
美國目前的農業生產是靠法律和科學技術作為保障,以農場經濟為經營模式的現代化農業生產體系。
“農場主經濟”,強調農業生產的規模效應,農場主不僅生產規模大,而且有足夠的“農業剩余”涉足流通行業,也就是說,農場主經濟很容易完成“生產、加工、流通”的整體鏈條,他們經常直接面對一個全國性的大批發商,甚至同超市直接“對口”。農場主數量有限,談判費用較低,自發民間“協會化”,協會可以直接同各類不同農產品品種的批發商交易,從而降低流通環節的搜尋成本和交易費用。
01 美國農場:按主要商品農作物劃分農場類型
不同于中國按規模劃分農場類型,美國農場類型是根據農場種植的主要商品農作物來分類的。
有九種常見的類型:一是谷物,包括玉米,大豆和其它谷物(小麥,燕麥,大麥,高粱),干食用豆類,豌豆和大米;二是煙草類;三是棉花;四是其他大田作物包括花生,馬鈴薯,向日葵,甘薯,甘蔗,高粱,爆米花,糖用甜菜,薄荷,蛇麻草,農作物種子,干草,青貯飼料,牧草等。五是高價值的作物包括水果,蔬菜,瓜果,堅果,溫室,苗圃作物和園藝特色。六是牛;七是豬;八是奶制品;九是家禽和雞蛋。
02 美國農場:數量在降低,規模在擴大
1950年農場總數為565萬個,到了1998年農場總數下降為219萬個。農場數量下降了61%,但平均規模擴大了一倍。
但這一過程不是均衡的,農場數量減少的速度在逐步放慢,二十世紀50年代平均每年減少l6.85萬個,60年代平均每年減少l0.13萬個,70年代平均每年減少5.10萬個,80年代平均每年減少2.94萬個。進入90年代,農場總數已趨于穩定。現在,美國農場的總數為200萬個左右,其中,種植業的農場為160萬個,其余的為畜牧業農場。
早在1870年,70%至80%的美國人口從事農業生產。截至2008年,大約只有2-3%的美國人口直接從事農業生產。在2010年,大約有120萬個農場主、牧場主和其他農業管理人員。估計有757900的農業工人就業,其中畜牧業的工人占11,500。
03 農場的經營模式:訂單農業
訂單農業是農場農業生產的主要經營模式。根據協議,農產品買方和農民之間,建立一個農場的產品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條件。通常情況下,農民同意建立一個特定的農產品數量滿足買方的質量標準和交付時間表。反過來,買方承諾,往往在一個預先確定的價格購買產品。在某些情況下,買方也承諾通過支持生產,例如,提供農業生產資料,整地,提供技術咨詢和安排運輸及儲存場所等。經常被用來指承包種植操作的另一種說法是“種植計劃”,即農民與一個大農場或加工廠制定生產計劃,輸入電源,延長咨詢和運輸等。訂單農業是可用于各種各樣的農產品。
訂單農業的理由:
訂單農業是農業食品鏈的交易中許多制約機制之一。使用的合同(正式或非正式)已成為吸引和保證世界各地的農業生產者利益的形式,如市場保證并提供服務。這也是一個對農產品貿易有興趣的買家尋找保證供應,銷售或加工商的途徑。訂單農業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它有利于向后和向前的基石,以市場為主導,商業性農業的市場聯系。管理良好的合同農業被認為是一種有效的方法,幫助解決了許多對小農戶的市場聯動和聯絡問題。
訂單農業的好處:
1)便于進入當地市場;
2)特別是對非傳統作物來講市場和價格的低風險;
3)保證較高的投資回報;
4)加強農民獲得生產資料投入,機械化和運輸及科技推廣咨詢服務。
訂單合同的合作伙伴和農業發展的其他重要好處包括:
1)保證質量和及時交付的農產品;
2)改善當地的基礎設施,如道路,灌溉設施及農產品收集中心等;
3)運輸成本較低。
訂單農業的模式:
訂單農業的類型包括集中模式、核心模式、多元模式、非正式模式和中介模式。
集中模式:承包公司通過對中小農場的農作物生產支持,產品收購,產品加工和包裝,以及市場開發等經營環節緊緊地控制了農作物產品質量。這種模式可以用于煙草、棉花、辣椒粉、甘蔗、香蕉、咖啡、茶、可可和橡膠等作物。這可能涉及數以十萬計的農民。各承包公司的具體經營模式可能會有所不同。
核心模式:這是集中式模型的變形。生產企業還同時擁有和管理產品加工廠,為了能保障工廠生產其規模往往是比較大的。它主要用于果園作物及新鮮蔬菜和水果的出口。
多元模式:多元模式通常涉及政府,法定機構和私營機構與當地農民共同參與的。該模式可以分別有獨立的組織負責信貸、生產、管理、加工和市場銷售。
非正式的模式:這種模式基本上是由企業家個人或小公司與農民按季節簽署的非正式的簡單合同。作物通常只需要少量在當地市場的加工、包裝和零售,比如蔬菜、西瓜和水果。金融投資通常是最小的。這也許是在所有合同模式中最具投機性的一種,企業和農民都會有合同違約的風險。
中介模式:這種模式由正規的中介機構(收藏家、農民團體、非政府組織)與公司和農民分別簽訂合同。在這個模式的主要缺點是它會割斷公司和農民之間的聯系。
04 中國家庭農場為何得不到大規模發展
家庭農場是2012年前后才興起的新型土地規模經營主體,一直以地方實踐為主,中央層面尚未對其做明確定義。盡管具備較強的技術能力和生產實踐經驗,但由于缺少資金,對基礎設施和生產資料長期性投入能力不足,加上土地流轉不規范引發的隱憂,使家庭農場主擴大生產的積極性受到影響。
1、中國對家庭農場缺乏清晰的定義。
盡管中央時常提及“家庭農場”,但如何定義還沒有統一的認識。這就導致有的種植大戶已在嘗試這一經營模式,卻不知自己就是家庭農場的雛形;有的農場不以家庭成員為組成,或不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卻自稱家庭農場;有的人將家庭農場主與地主相提并論,擔心引發土地兼并;有的人錯誤地將家庭農場與“休閑農業”混為一談。對家庭農場的含糊定義,影響到如何界定、如何扶持、如何引入登記制度等一系列問題。
2、難以得到相應的扶持政策。缺乏更新設備和改善農田基礎設施的資金投入。
一些農民流轉了大量土地做農場經營,但是受沒有進行土地整理的限制,地被分成若干小塊,遇上機耕道,必須自己扛著小型農機到另一塊田里去。昂貴的租金占用了大量的流動資金,搞土地整理自己又無財力完成。
3、融資難也是制約家庭農場發展的一大障礙。
一些試驗階段的家庭農場想擴大規模,卻遭遇了融資難題。農民很少有可以抵押的資產,靠少量貸款根本解決不了問題。
4、土地流轉不規范,難以獲得相對穩定的租地規模。
面對農戶承包地極其細碎的現狀,要實現土地規模經營,最大的困難就是租到成方成片的耕地,并確保租期較長、相對穩定。但由于中國農村土地產權模糊和農民的惜地意識,許多農戶不愿長期出租土地,致使家庭農場難以穩定地保持足夠的土地經營規模。
05 美國家庭農場對我們的啟示意義
美國擺脫英國殖民者獨立后,由于實際的國情限制,首先發展的就是農業經濟。美國政府將公有土地進行了大規模地出售,奠定了農場主自己掌握土地的家庭農場制形成的基礎。從20世紀的數據來看,美國的家庭農場數量正在減少,而規模卻在不斷擴大,呈現出經營規模化和組織方式多樣化的特點。美國有十個農業生產區域,家庭農場的生產和經營很專業化,基本上每個家庭農場只生產農業區內最常見的一兩種農產品。農場主對于土地權利的享受是非常有保障的,這讓家庭農場的經營呈現穩定性。
由于我國農民人口規模龐大,實施土地私有化會造成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因此必須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發展家庭農場。家庭農場必須有一定的規模,而我國面臨著人多地少的嚴峻形勢,應該在吸引人口向城鎮轉移和提高產能效率上下工夫。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不能單純地種植少量農產品,必須實現生產經營的多樣化以抵消可能存在的風險。
來源:農資與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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