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發布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強現代農業設施建設”,“發展富民鄉村產業”。
近年來,我國現代農業發展迅速,在國家層面,也曾出臺了多項政策,在科研促進、技術推廣、土地流轉、金融服務等多個方面推動農業的現代化。
那么,發展到今天,中國農業距離現代化究竟還有多遠?如何更進一步地推動現代農業的發展?新京報記者采訪了中國農業大學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朱啟臻,他表示,當前農業現代化的難題并非技術,甚至在許多技術領域上,我們與世界水平相差無幾,“當前真正的難題是人,是種地人的現代化”。朱啟臻認為,當前,中國現代農業的主要困難是人的問題,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也為此再次重申“培育新型農業主體”。
我們的農業離現代化很遠嗎?
現代農業究竟是怎樣的?大機械作業、規模化生產、無人機工作、智能化操控……朱啟臻說,其實這些技術在我國很多地方都已經實現了。
“可能有人覺得我們的農業還很落后,和農業現代化程度很高的國家比不了,但實際上,從技術層面看,我們的農業現代化水平是跟得上世界的步伐的,甚至某些方面的技術和世界沒有距離。比如在黑龍江大平原的現代化農場,機械化已經應用到農業的全部環節。不比美國差”,朱啟臻說,“包括衛星遙感技術、智能化操作系統、無人機植保等,這些技術已經運用到了我們的農業生產中。當然,地方差異較大,有些地方受限于自然環境,大機械到不了,山地農業、設施農業、蔬菜果品生產等領域還有待開發適合農業機械。”
設備層面如此,信息層面亦如此,朱啟臻說,“在信息的搜集、使用、溝通、交流等方面,我們的農業也并不落后,比如在銷售方面,這些年電商一直在向鄉村下沉,各地網上銷售的現象已經很多,而且在快速地增長,再加上各種淘寶村、電商村的出現,農業的互聯網水平也在不斷提升,信息的溝通并不存在障礙”。
誰是現代農業的主體?
技術和信息的現代化,是否意味著我國的農業現代化水平已經很高?朱啟臻表示,現代化不僅是設備和技術的現代化,更重要的是農民的現代化。
“現在農業的困境,不在技術,而在人”,朱啟臻說,“確實,我們的設備并不落伍,我們的技術轉化也很快,但問題是,誰來使用這些技術呢?沒有人,再先進的技術、設備也會是空中樓閣。”
幾十年來,城市化的推進,吸引了大量農村人口,尤其是農村的青壯年人口大量進城,轉化為非農業生產者,朱啟臻說,“我們可以看到,在農村,很多五六十歲甚至六七十歲的人在勞動,在從事農業生產,他們能夠快速且無障礙接受使用這些新設備、新技術嗎?如果是雇人來使用,有這么多人可以被雇嗎?有人崇尚的大規模雇工農業的生產模式能不能持續呢?這些問題需要搞清楚才行。”
朱啟臻認為,當前,現代農業的主要困難是人的問題,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也為此再次重申“培育新型農業主體”。
“新型農業主體是誰?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家庭農場,一個是合作社”,朱啟臻說,“這兩種主體是未來現代農業的基本組織形式,也是最適合農業和農民的組織形式。我們一直反對一味地資本化農業,因為它是不可持續的農業。這就是我們國家為什么一直堅持土地承包政策穩定不變的原因,因為一旦改變了農民對農業的主體地位,農業就會陷入危機。中央強調承包關系長久不變,也就意味著農戶經營主體不變”。
鼓勵新型主體而非限制新型主體
為何農業的經營主體是農戶?
朱啟臻解釋說,“無論是家庭農場,還是合作社,其主體都是農戶。農戶經營更具有靈活性,可以適應不同環境、不同情況。既可適合大平原的規模農業,幾百畝、甚至上千畝;也可以適合山地農業,幾十畝的規模;還可以適合幾畝地的蔬菜大棚。很多人覺得,家庭農場就大,要有規模,但其實并非如此,兩畝地的大棚,也是家庭農場,小微農場”。
如何培育新型的農業經營主體呢?
朱啟臻說,“首先要堅持農戶經營為本,堅持承包關系長久不變,在此基礎上引導離開土地的農民,自愿流轉或退出耕地,給種地的農戶,培育出各類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
新型經營主體需要培育和扶持。過去一段時間,由于政策執行存在偏差,農業拆違中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朱啟臻認為,培育新型農業主體,需要保證政策的穩定有效,“在對待新型經營主體問題上不能亂作為,本來中央政策是為了保護耕地,維護國家農業安全,但一些地方搞一刀切,把家庭農場的養殖消滅了,農民當年放棄宅基地在承包地上創業,蓋的住房也列入違規建筑拆掉,迫使農民放棄農業經營,耕地就變成了荒地。因此,培養懂農業的農業工作者很重要,要懂得農業特點,實事求是,不能想當然。”
農民工就業有利于現代經營主體的培育
“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穩定農民工就業,“農民工失業后,可在常住地進行失業登記,享受均等化公共就業服務”。
其實,近年來,隨著種植企業的發展,不少傳統的農民轉化為新型的職業農民,農民工就業會不會影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育呢?
朱啟臻認為,這并不矛盾,“一般來說,農民工就業,主要指非農化就業。只有鼓勵非農就業,只有一些人離開鄉村從事非農產業,才能為留在鄉村從事農業的人提供更多資源,才有土地流轉的可能,才能為培育新型主體創造條件。”
農業企業種植和農戶經營究竟有何區別?
朱啟臻解釋說,“企業和種植戶在農業產業上發揮作用的領域不同,企業做企業適合做的事情,農民做農民適合做的事情,不能越俎代庖。最近遇到了新冠肺炎這個突發的公共衛生事件,村里封路了,人呆在家里不能外出。但不影響農民備耕、下地干活,種菜、種糧工作。企業種地就會遇到麻煩,工人從哪里來?沒有工人,大面積耕地就會被耽誤,人誤地一時,地誤人一年。很多地方規模化的荒地就是這么制造出來的。所以,我們要反復強調,農民才是農業經營的主體”。
近年來,我國現代農業發展迅速,在國家層面,也曾出臺了多項政策,在科研促進、技術推廣、土地流轉、金融服務等多個方面推動農業的現代化。
那么,發展到今天,中國農業距離現代化究竟還有多遠?如何更進一步地推動現代農業的發展?新京報記者采訪了中國農業大學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朱啟臻,他表示,當前農業現代化的難題并非技術,甚至在許多技術領域上,我們與世界水平相差無幾,“當前真正的難題是人,是種地人的現代化”。朱啟臻認為,當前,中國現代農業的主要困難是人的問題,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也為此再次重申“培育新型農業主體”。
我們的農業離現代化很遠嗎?
現代農業究竟是怎樣的?大機械作業、規模化生產、無人機工作、智能化操控……朱啟臻說,其實這些技術在我國很多地方都已經實現了。
“可能有人覺得我們的農業還很落后,和農業現代化程度很高的國家比不了,但實際上,從技術層面看,我們的農業現代化水平是跟得上世界的步伐的,甚至某些方面的技術和世界沒有距離。比如在黑龍江大平原的現代化農場,機械化已經應用到農業的全部環節。不比美國差”,朱啟臻說,“包括衛星遙感技術、智能化操作系統、無人機植保等,這些技術已經運用到了我們的農業生產中。當然,地方差異較大,有些地方受限于自然環境,大機械到不了,山地農業、設施農業、蔬菜果品生產等領域還有待開發適合農業機械。”
設備層面如此,信息層面亦如此,朱啟臻說,“在信息的搜集、使用、溝通、交流等方面,我們的農業也并不落后,比如在銷售方面,這些年電商一直在向鄉村下沉,各地網上銷售的現象已經很多,而且在快速地增長,再加上各種淘寶村、電商村的出現,農業的互聯網水平也在不斷提升,信息的溝通并不存在障礙”。
誰是現代農業的主體?
技術和信息的現代化,是否意味著我國的農業現代化水平已經很高?朱啟臻表示,現代化不僅是設備和技術的現代化,更重要的是農民的現代化。
“現在農業的困境,不在技術,而在人”,朱啟臻說,“確實,我們的設備并不落伍,我們的技術轉化也很快,但問題是,誰來使用這些技術呢?沒有人,再先進的技術、設備也會是空中樓閣。”
幾十年來,城市化的推進,吸引了大量農村人口,尤其是農村的青壯年人口大量進城,轉化為非農業生產者,朱啟臻說,“我們可以看到,在農村,很多五六十歲甚至六七十歲的人在勞動,在從事農業生產,他們能夠快速且無障礙接受使用這些新設備、新技術嗎?如果是雇人來使用,有這么多人可以被雇嗎?有人崇尚的大規模雇工農業的生產模式能不能持續呢?這些問題需要搞清楚才行。”
朱啟臻認為,當前,現代農業的主要困難是人的問題,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也為此再次重申“培育新型農業主體”。
“新型農業主體是誰?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家庭農場,一個是合作社”,朱啟臻說,“這兩種主體是未來現代農業的基本組織形式,也是最適合農業和農民的組織形式。我們一直反對一味地資本化農業,因為它是不可持續的農業。這就是我們國家為什么一直堅持土地承包政策穩定不變的原因,因為一旦改變了農民對農業的主體地位,農業就會陷入危機。中央強調承包關系長久不變,也就意味著農戶經營主體不變”。
鼓勵新型主體而非限制新型主體
為何農業的經營主體是農戶?
朱啟臻解釋說,“無論是家庭農場,還是合作社,其主體都是農戶。農戶經營更具有靈活性,可以適應不同環境、不同情況。既可適合大平原的規模農業,幾百畝、甚至上千畝;也可以適合山地農業,幾十畝的規模;還可以適合幾畝地的蔬菜大棚。很多人覺得,家庭農場就大,要有規模,但其實并非如此,兩畝地的大棚,也是家庭農場,小微農場”。
如何培育新型的農業經營主體呢?
朱啟臻說,“首先要堅持農戶經營為本,堅持承包關系長久不變,在此基礎上引導離開土地的農民,自愿流轉或退出耕地,給種地的農戶,培育出各類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
新型經營主體需要培育和扶持。過去一段時間,由于政策執行存在偏差,農業拆違中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朱啟臻認為,培育新型農業主體,需要保證政策的穩定有效,“在對待新型經營主體問題上不能亂作為,本來中央政策是為了保護耕地,維護國家農業安全,但一些地方搞一刀切,把家庭農場的養殖消滅了,農民當年放棄宅基地在承包地上創業,蓋的住房也列入違規建筑拆掉,迫使農民放棄農業經營,耕地就變成了荒地。因此,培養懂農業的農業工作者很重要,要懂得農業特點,實事求是,不能想當然。”
農民工就業有利于現代經營主體的培育
“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穩定農民工就業,“農民工失業后,可在常住地進行失業登記,享受均等化公共就業服務”。
其實,近年來,隨著種植企業的發展,不少傳統的農民轉化為新型的職業農民,農民工就業會不會影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育呢?
朱啟臻認為,這并不矛盾,“一般來說,農民工就業,主要指非農化就業。只有鼓勵非農就業,只有一些人離開鄉村從事非農產業,才能為留在鄉村從事農業的人提供更多資源,才有土地流轉的可能,才能為培育新型主體創造條件。”
農業企業種植和農戶經營究竟有何區別?
朱啟臻解釋說,“企業和種植戶在農業產業上發揮作用的領域不同,企業做企業適合做的事情,農民做農民適合做的事情,不能越俎代庖。最近遇到了新冠肺炎這個突發的公共衛生事件,村里封路了,人呆在家里不能外出。但不影響農民備耕、下地干活,種菜、種糧工作。企業種地就會遇到麻煩,工人從哪里來?沒有工人,大面積耕地就會被耽誤,人誤地一時,地誤人一年。很多地方規模化的荒地就是這么制造出來的。所以,我們要反復強調,農民才是農業經營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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